重要HR招聘考勤工资必备公式

时间:2024-11-10 19:40:24
重要HR招聘考勤工资必备公式

重要HR招聘考勤工资必备公式

重要HR招聘考勤工资必备公式。随着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愈发重视,在大量劳动争议案中,由于公司举证时的工资单、考勤表等证据员工的签字,下面介绍重要HR招聘考勤工资必备公式。

  重要HR招聘考勤工资必备公式1

一、招聘类公式

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3、月员工离职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4、月员工新进率:2×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5、月员工留存率:2×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6、月员工损失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是不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整齐的员工公式?

二、考勤类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

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三、工资类公式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

10、人均人工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四、培训统计分析公式

【培训出勤率】:实际培训出席人数÷计划培训出席人数×100%

五、成本效用评估

1、总成本效用: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

2、招募成本效用:应聘人数÷招募期间的费用

3、选拔成本效用:被选中人数÷选拔期间的费用

4、人员录用效用:正式录用人数÷录用期间的.费用

5、招聘收益成本比:所有新员工为组织创造的价值÷招聘总成本

六、数量评估

1、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x100%

2、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x100%

3、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x100%

4、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x实际工作天数(不计算周六日)

5、加班率:总加班时间÷总出勤时间

6、直接间接人员比例:直接人员÷间接人员

七、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八、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PS: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九、社保计算方式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有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3、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4、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5、平均缴费指数:你的缴费基数/当地社平工资,假设你选择社平工资的100%那个档次为你的基数,那该指数就是1,你选择60%,就是0.6

  重要HR招聘考勤工资必备公式2

1、工资单、考勤无员工签字的风险

工资单无员工签字,单位败诉

员工小李与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后不久,以原公司未支付其工作期间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支持小李的请求后,原单位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撤回对小李的加班工资赔偿请求。

审理过程中,公司称小李的确加过班,但已支付过加班工资,并出具了小李的《工资单汇总表及明细说明》进行举证,以证明其已拿到各类加班工资。由于该项证明单上无小李的签字,小李也对此进行了否认。

据此,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裁定公司存在拖欠小李加班工资的情形,并判决小李胜诉。

考勤表无员工签字,没有效力

刘女士在某装饰公司上班,在劳动合同期未满时,公司以刘女士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为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刘女士向当地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装饰公司并不买账,遂将此案件起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装饰公司出具了刘女士的签到表、指纹打卡记录、打卡机记录的出勤情况证据汇总说明,以证明其已休年假,但上面都没有刘女士的签字。且对于该三项证据,刘女士均不认可。

据此,法院支持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认定其未休年假,判决装饰公司依法支付其带薪年假工资差额。

为什么在大量劳动争议案中,即使用人单位出具了工资单、考勤表等相应证据,但无员工签字,单位败诉的风险还是这么大呢?

2、没有员工签字的证据没有效力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鉴于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处于弱势地位,相关法律、法规就明确有些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一方,例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劳动争议案件办案规则》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还特别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作出的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计算劳动者工龄等,负完全举证责任。

据此可知,工资单、考勤表属于用人单位保管和掌握,存在被伪造或篡改的可能,对劳动者一方的权益不利,因此应该由劳动者签字确认其真实性,单位仅仅提供了无员工签字的工资单、考勤表等单一证据的,如劳动者一方否认,法院并不予采信。

但是,单位提供无职工签字的工资单、考勤表的同时,还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佐证,例如银行支付工资凭证、证人证言、请假条等,则有可能被依法采信。

3、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最重要的就是依法经营,做到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例如加班审批制度、年休假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并注意对相关文件对整理和保存。

制度通过后,应依照制度流程规范,对工资单、考勤表等记录定时给员工签字确认,避免因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对无本人签字的证据进行否认的情况出现。

另外,在办理员工入离职等相关事项时也需要求员工对各项已告知内容签字确认。

员工关系管理中有很多琐碎的事项需要注意到并且落实到实处,事情虽小,但一个不注意,就容易让公司陷于劳资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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