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总结

时间:2024-11-10 12:04:15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总结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总结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总结 篇1

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1号)、《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制度。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二、扎实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准备工作

(一)强化宣传培训。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精神,争取广泛理解和支持,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使广大会计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要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使广大财会人员丰富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

(二)扎实做好新旧制度衔接。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2016年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为将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会计“大账”做好准备;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将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和性质,按规定确定新账中各项预算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的金额,夯实部门决算的核算基础。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其中,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三)加强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包括新建账套、更新会计科目体系、调整会计科目余额及核算基础、补提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将基建账套纳入单位“大账”、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确定2019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各项期初数等工作,实现数据正确转换。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会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软件厂商为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四)加强政策协调。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上来,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加快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制度,优化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做好各项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会计法》关于“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同 ……此处隐藏2974个字……新旧制度转换过程中,大部分地区和单位通过资产核查、往来款项分析、存量资金清理、基本建设会计并账等工作,清理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使结转结余数据更加准确,大量未入账国有资产得以入账,进一步摸清政府资产负债“家底”情况。特别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克服公共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的管理维护主体不明确、分类不规范、价值难以计量等现实困难,强化责任、主动担当,根据准则制度要求并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探索形成一批成功经验,将长期以来政府支出形成的大量未入账公共基础设施加以入账核算,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夯实价值数据基础。

三是有力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提升。

绝大多数单位利用实施新制度的契机,重新梳理现有业务流程和相应的财务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制度和业务处理,有力促进了单位预决算、内部控制、成本绩效等管理水平的提升。很多部门和单位升级改造后的会计信息系统不仅能够很好地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自动化“平行记账”功能,大大提升会计核算工作效率,而且打通了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决算管理、资金收付、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工资发放等信息化业务模块数据的连接,将内部控制程序整合、嵌入信息系统,明显提升了业务管理工作效率和内部控制水平。

四是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基层财会人员总体上存在观念陈旧、知识结构单一、对会计新技术、新理念和先进核算方法跟进缓慢、难以接受等问题。在本轮政府会计改革的推动下,通过开展大量学习培训、业务梳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新准则制度衔接和实施工作,一些中央部门和地区的财会人员逐步树立起权责发生制理念、掌握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接受会计信息化的新技术和新模式,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有些单位的财务骨干甚至在本轮改革中成长为精通会计专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化的专家人才,并走上讲台广泛宣讲,发挥了有力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准则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反映比较集中、普遍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层会计人员队伍较为薄弱。

在人员配备方面,受制于编制条件,有些基层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置不到位,甚至由非会计专业人员兼职。在能力素质方面,基层单位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较低,部分基层会计人员仍然存在对新制度理解不到位、学习不透彻和权责发生制业务运用生疏等情况。在能力建设方面,部分基层单位缺乏行之有效的培训机制,培训机会少、师资水平不高、针对性不强、实操性不足,影响基层会计人员对核算业务的准确把握。

二是会计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在调研中发现,尽管中央部门和一些地区已实现会计业务自动处理,预算、核算、决算实时一体化,但是仍有部分基层单位限于单位规模和经费,信息系统功能难以满足需求,影响了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如有的部门或行业没有做好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规划,造成资源投入浪费;有的系统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和需求沟通,造成无法自动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影响会计核算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质量;有的县(区)所用的软件公司的规模、经验、能力不足,造成软件系统功能达不到新制度核算要求。

三是对改革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改革要求理解和落实不到位。

个别地区和预算单位对改革的背景和意义理解不够透彻,对准则制度的推行不够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安于现状,对权责发生制会计存在畏难情绪,一味强调客观原因;有的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对已竣工基建工程转固、资产清查结果批复、历史挂账等不及时处理;有的存在消极抵触心理,以清查难度大、入账主体不明确、入账价值评估难、入账方法把握不准等原因,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资产未及时进行入账处理。

四是受单位资产管理和相关政策不配套等原因影响实施进度稍缓。

调研中了解到,由于历史等原因,很多基层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基础相当薄弱,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存在“两张皮”现象,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给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等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很多现实困难。另外,很多被调研的单位反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核算模式、核算基础、会计要素概念和确认计量标准等方面与现行财务制度存在一定差别,新准则制度形成的报表与现行决算报表和试点阶段的财务报表不完全一致,也给准则制度实施带来诸多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施进度。

四、进一步推进准则制度实施的措施建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准则制度体系,推进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一是继续跟踪推动准则制度实施。

通过工作推动和广泛宣传等形式,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的高度、从健全“国家大账”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准则制度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抓好准则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准则制度实施工作联系点单位和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的作用,积极了解和反馈准则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指导。加强对准则制度实施相对落后地区的跟踪指导,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解决有关准则制度实施中的现实问题。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培训。

第一,积极开展和指导对新准则制度的培训,协调推动行业系统内深入交流,使广大会计人员学习领会好准则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第二,引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建立专家咨询团队,建立业务交流群等方式答疑解惑、开展交流,近距离、有针对性解决实务中的问题。第三,通过网站、报纸、杂志等渠道,积极宣传推广调研中发现的政府会计实施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促进准则制度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三是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

对调研中了解到的单位自行开发一体化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统一软件、开展集中核算等政府会计信息化模式及其适用性进行研究,为相关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和建议。同时,结合当前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研究提出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范,并积极实现会计核算与预算、决算、政府财务报告、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财政业务系统的融合共享。

四是进一步完善准则制度体系。

梳理分析调研中反馈的实务操作中存在疑惑或不同理解的问题,研究形成新的一批准则制度解释,为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提供指导;根据实务亟需规范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例如,研究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安排准则,规范PPP业务政府方会计处理,保障PPP模式健康发展;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推进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体系;研究解决工会经费、党费、团费等会计核算问题,厘清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边界范围。

五是加强协调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完善。

积极做好与有关方面的沟通,积极配合推进相关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制度等修订工作,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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