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是想扣就能扣的
工资不是想扣就能扣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试用期工资等不能随意被降低,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来看为什么工资不是想扣就能扣的。
一、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列的条款,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
二、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
加班工资也就是加班费,对员工来说,加班费的多少与工资基数有关。加班工资基数怎么算?
1、依据已经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计算;
2、依据劳动合同上面明确的工资数额来计算;
3、依据劳动合同上面的报酬来计算;
4、依据劳动者本人实际收入来计算;
5、依据协商解决。
所以说,员工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而是要有法有据。
三、调岗后不能擅自降薪
首先,单位想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
其次,调岗后的工资变动,应该经得员工的同意。因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薪资,是不能随意变动的。如果借由调岗恣意降薪,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迟到扣款要有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说,如果员工迟到的行为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无权扣除员工工资的。
当然,对于那种天天迟到的,HR就可以给他准备离职合同了。
五、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小薪了解到,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女性职工怀孕产检,工资不能降低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不能扣除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也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先的2190元调整到了2300元,也就是说,上海市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工资,应该不能低于2300元。
八、未完成指标,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了,公司支付的工资标准都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而不是以他是否完成任务或者指标为标准。
九、病假期间也应发工资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HR还要注意,以下员工收入不属于工资,企业没有权利以任何形式予以克扣:
1、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2、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7、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一、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工资?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1)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这些情况被扣工资是合法的吗?
1、上班迟到要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用人单位要慎用此项奖惩制度,并且要注意:
一、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要经职工讨论,要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二、内容应具有合理性,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
三、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比如不能违背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实施歧视。
同时,员工在遭到公司的“乐捐”等违法处罚时,应勇敢站出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劳动者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销售任务未完成要扣工资吗?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该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否完成了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也无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怎样约定,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3、辞职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被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结清工资。工资作为正常劳动所得,在无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工资。
4、暴雨被困导致上班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大雨、大雾、大雪这样的天气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有地震、水灾火灾等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职工因为下大雨上班迟到是否应受到处罚,主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制定的。如果单位是按内部规章制度处罚了,并没有违反法律。不过,建议单位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出发,酌情处理。
5、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6、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合法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根据医嘱进行的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算正常出勤,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7、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合法吗?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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