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假如何计算方法
你知道关于带薪假如何计算方法吗?很多人在休假的时候,经常会不知道带薪假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所以当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脸雾水,所以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带薪假如何计算方法。
1、符合休假资格员工入职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2、符合休假资格员工离职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3、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剔除加班费后的日薪×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300%
4、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差额=剔除加班费后的日薪×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200%
一、什么是“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能休多少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情况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五、不休或少休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