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会被辞退吗
你有了解过员工拒绝加班会被辞退吗?员工加班与否本来就是个人选择,公司强迫员工加班,不加班就辞退,这怎么办呢?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员工拒绝加班会被辞退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员工拒绝加班,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的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所以,劳动者在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情况下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五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
其次,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有权主张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未经安排自行加班,能否拿加班费?
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
2、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
可认定为加班。
3、妇女节、青年节安排劳动者工作是加班吗?
按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4、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是加班吗?
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
5、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
A、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
B、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
6、双休日出差是否为加班?
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在此期间提供了劳动的,应为加班。
如出差期间恰逢双休日,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只在休息和游玩的,则不算加班。
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已被用人单位认定为加班,且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注意:出差津贴、出差补贴并不是法定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来抵做加班费。
7、出差路途中赶上双休日算加班吗?
出差路途中也是为了将来的出差工作,故出差路途时间应为工作时间,出差路途中恰逢双休日、节假日的,应为加班。
8、外派人员双休日是加班吗?
在加班上,外派人员跟本部人员是一样的,如果外派人员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的,外派人员在双休日提供了劳动,那么就是加班。同时,外派人员在加班方面的规定必须遵守外派当地的相关规定。
9、休息日举办员工文体活动算加班吗?
—般不认为是加班。
10、长假期间,在家随时待命算加班吗?
只有当单位正式通知劳动者来单位上班,才能被认定加班。
11、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由于综合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
例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0.83天×3月×8小时=499.9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超过499.9小时的部分,则应认定为加班。
12、不定时工时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按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
13、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以发加班费吗?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加班,要看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度。如果认定为加班的,则应该发放加班费。
14、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的员工有无加班费?
是否认定加班,跟保安和门卫等特殊岗位并不相关,只跟是否存在着加班的事实有关,如果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的员工存在加班的,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另外,在法定节假日,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会继续在岗位上出勤,鉴于其出勤也是从事本职工作,此种情形应认定为加班而不能认定为值班。
15、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
根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16、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作曰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
17、劳动者拒绝加班安排,是否违纪?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如没有协商,用人单位单方面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予以拒绝。对此,用人单位不能按违纪处理。
18、劳动者因故不能加班,是否算旷工?
因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须与劳动者协商,故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因故不能出勤的,不能认定为旷工,该发的全勤奖还要发放。
19、员工同意加班后又因故不能出勤,是否算旷工?
在劳动者同意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加班应该作为用人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处理,员工因故不来的,属于旷工。
20、如何界定加班与值班?
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加班费的计算是法定的(150%、200%、300%)。而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一般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惯例等来确定。
21、值班是否要与劳动者协商?
值班和加班都是占用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虽然目的不同,但出于保护劳动者休息权的角度出发,值班最好也要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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