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劳动者有补偿金吗?
大家知不知道企业破产,劳动者有补偿金吗?每一天都会有一部分公司倒闭,那么员工得知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劳动者可以获得补偿金吗?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了解一下企业破产,劳动者有补偿金吗?
1、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
2、《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5、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8、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职工的补偿金如何主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不必申报,职工直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排在第一顺位清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3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所欠的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因此,尽管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属于第一清偿顺位,但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如果不足以清偿的,则按清偿比例进行清偿,导致的结果就是,债权无法得到全部清偿。此外,破产清算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长则几年,短则数月,一切都要依照破产清算程序循序进行,因此需要具备足够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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