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不能坐飞机
怀孕几个月不能坐飞机?怀孕的女性是比较辛苦的,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各种孕期反应,还要承受很多东西不吃,很多地方不能去的问题,我们出去旅游都要坐飞机,那么怀孕几个月不能坐飞机呢?
我国绝大部分航空公司规定,孕晚期约7-8个月以后不建议坐飞机,因该时间段如果发生剧烈的刺激可能刺激孕妇出现早产。
目前飞机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出行方式,孕妇也存在坐飞机出勤的需求。怀孕以后女性坐飞机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因为坐飞机时气压发生变化,而且飞机的晃动幅度亦较大可能会对孕妇造成影响。
一般建议在怀孕中期,即3-7个月之间坐飞机比较合适,孕晚期约7-8个月以后不建议坐飞机,因为怀孕中期孕妇的身体状态比较稳定,子宫不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在这个时间段坐飞机的安全性比较好。
坐飞机之前一定要进行常规孕检,由产科医生评估孕妇的身体状态以后才能够坐飞机。坐飞机时孕妇要注意适当的把下肢抬高,还应当自己按摩一下腿部,预防出现下肢血栓形成。
孕妇坐飞机的注意事项
怀孕中期(13-32周)的'孕妇,属相对稳定时期,孕妇的精神状态也比较好。在这个阶段,孕吐的现象已经过去,流产的风险也低。孕妇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可以和其他旅客一样乘飞机旅行。
为防患于未然,孕妇最好征求妇产科医生意见,进行孕期各项检查,并将自己的体检报告随身携带。
孕妇乘飞机须有人陪同,尽量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靠近过道的座位,方便孕妇起身活动。
2、在飞机上每隔1小时走动一下,让下肢血液循环畅通。也可定时做一些简单的运动,如活动双肢、转转脚踝。
3、孕妇容易饥饿,事先多准备一点食物。
4、穿宽松、柔软的衣服,注意保暖。在背后放个小枕头,以缓冲颠簸。安全带不要系在腹部, 系在腹部以下大腿根以上即可。
5、在旅途中一旦发生产科急症,如不明原因的腹痛、阴道出血、宫缩、阴道大量排出水样液体(羊膜破裂)、阴道排出组织或血块,应及时报告乘务员,请求帮助。
一般情况下,怀孕前期即1-3个月,孕妇身体较不稳定,并且早孕时期的症状较明显,长途旅行的劳累和搭乘飞机的气压变化都会加重这些症状,故不建议坐飞机。
另外,怀孕后期即9-10个月,此时临近生产,飞机上没有没有专业的医疗环境和团队,对于妈妈和宝宝都很危险,故也不建议坐飞机。
一、孕妇乘机过安检有无危害
一般安检门和手持式仪器是通过感应电流检测金属的,对孕妇基本无害。行李检测仪则是一种特殊的X光机,有少量辐射,但是这种辐射也是控制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剂量范围内的,对孕妇亦无较大影响。
二、哪些孕妇不能坐飞机
除了孕早期和孕晚期不建议孕妇坐飞机外,具有以下情况的孕妇也不建议乘坐飞机:
1、曾有自然流产史、早产史的孕妇;
2、妊娠为宫外孕或未完全排除宫外孕者;
3、出现严重的早孕反应或先兆流产症状者;
4、子宫先天异常或胎盘位置异常者;
5、怀上双胞胎或多胎妊娠者;
6、合并内科疾病的孕妇,如高血压、糖尿病。
三、孕妇乘飞机的注意事项
孕妇乘坐飞机需要注意相关事项,以免导致不良后果。具体如下:
1、孕妇乘飞机需有人陪同;
2、选择靠近过道或逃生的座位,方便孕妇起身活动;
3、穿宽松的衣服、平底鞋,多带几件衣物,以防气温变化;
4、安全带要系在腰部以下,不要系在腹部,以防伤及胎儿;
5、可携带清凉薄荷茶、姜茶,以防止呕吐或反胃;
6、把孕期体检报告携带好,便于了解情况。
孕妇可以坐飞机吗
孕妇在孕期如果要出远门的话,乘坐飞机是最快捷方便的方式。孕妇可以坐飞机,但大多数妇产科医生不赞成孕妇在孕早期和孕晚期乘机,因为这些时期的孕妇及胎儿对外界环境因素的改变非常敏感。
孕早期(怀孕前3个月)是早孕反应最为严重的时期,容易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情况,而这个时期也是胎儿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孕妇乘坐飞机容易受早孕影响,而且起飞与降落期间会有超重和失重感,让胎儿感到不适。
孕晚期(怀孕后3个月),这个时期则有可能因为意外诱发子宫收缩、早产、胎盘早期剥离等严重并发症,孕妇如果长时间在飞机上不活动,加上增大的子宫压迫血管影响血液回流,易导致血栓。
如果孕妇孕早期有先兆流产等情况,孕晚期有合并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糖尿病等,也不适宜乘坐飞机。
孕妇坐飞机注意事项
首先处于孕早期和孕晚期的孕妇不适宜乘坐飞机,因为容易受到飞机起降时的气压差、超重与失重以及遭遇高空气流时飞机的颠簸的影响,让孕妈和胎儿感到不适;其次,有以下情况的孕妇也不适宜乘坐飞机。
1、孕妇曾有自然流产史、早产史、宫颈闭锁不全、下肢静脉栓塞史;出现先兆流产、宫外孕、子宫先天异常或胎盘位置异常、严重的早孕反应;多胎;先兆早产;有内科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严重贫血、气喘、癫痫、静脉炎、晕动症等。
2、通过辅助生育技术如人工受精、试管婴儿受孕的孕妇,因胎儿太珍贵,最好不乘飞机。
孕妇坐飞机的相关规定
航空公司在孕妇乘坐飞机方面有以下的相关规定。
1、怀孕不足8个月(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应乘机者外,按一般旅客运输。
2、怀孕超过8个月(32周)但不足35周的孕妇乘机,应办理乘机医疗许可。该乘机医疗许可应在乘机前7天内签发有效。
3、下列情况,航空公司一般不予承运:
A. 怀孕35周(含)以上者;
B. 预产日期在4周(含)以内者;
C. 预产期临近但无法确定准确日期,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D. 产后不足7天者。
孕妇乘飞机在售票方面也有以下要求。
(1)孕妇乘机,必须事先在本公司售票处办理定座和购票手续。
(2)接受怀孕8个月或8个月以下的孕妇定座,售票员须查看预产期证明。
(3)接受怀孕超过8个月的孕妇定座,旅客应提供《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旅客办理值机手续。一份由售票处留存并以传真形式及时通报给客舱与地面服 务部商务调度。
(4)超过8个月的孕妇定座需填写《特殊旅客运输申请表》、《特殊旅客运输记录单》,应由本人签字,如本人书写困难,也可由其家属或监护人代签。
对于满足乘坐飞机条件的孕妇,乘机服务在定座上予以优先安排。座位一般安排在较宽敞和便于乘务员照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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