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

时间:2024-07-01 17:38:46
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

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

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假燕窝事件”最早于2020年11月发酵——有消费者质疑辛巴团队在直播间推销的燕窝为“假货”,此后争议迅速升温。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

  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1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河南消协)就“燕窝事件”起诉辛有志(快手主播辛巴)及多家相关公司一案已经于 5 月 9 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河南消协诉求为永久封禁辛巴直播间账号并退赔 7921 万余元。

事件起源于 2020 年 10 月主播“时大漂亮”在其直播间销售的燕窝被质疑是“糖水”,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该主播为辛巴旗下主播,当时辛巴与该主播曾出面回应质疑,表示销售产品均为合格正品。

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的检测报告“实锤”辛巴团队所售燕窝并不符合燕窝的重要指标之一。辛巴与团队 2020 年 11 月发布道歉信并提出进行赔偿。

随后广州市市监局和快手纷纷加入调查,处理结果是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90 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案商品销售主体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20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快手平台下架该品牌燕窝产品,辛巴与时大漂亮直播间均封禁 60 天对和翊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旗下 27 名电商主播封停 15 天,要求该公司组织旗下电商主播进行相关培训与学习。

河南消协在今年 1 月份表示,经调查,辛巴公开承认的销售金额约为 1549.5760 万元,但实际调查后仅线上旗舰店交易总金额已达到 1992.8539 万元(仅 2020 年 9 月 17 日直播带货当日起至“茗挚”旗舰店被关闭之日期间总销售额)。其中,河南省交易 2124 笔、交易总金额 60.1410 万元。河南消协决定向辛巴及多家相关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1 月 14 日辛选集团在微博发布关于燕窝事件相关情况的说明,说明显示辛选在 2020 年 11 月 27 日提出了“先行赔付方案”,召回产品并承诺退一赔三。在截止说明发布前,已经赔付 410 万余元,能联系到并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赔付。

5 月 9 日,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河南消协认为此次事件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其代理律师陈海峰也引用了河南消协 1 月份对外公布的销售数据。

被告律师认为本案属于消费者众多的但特定的情形,不符合公益诉讼的形式要件。

同时天猫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律师使用的相关数据与辛巴方实际销售订单不匹配。

河南消协在起诉书中还提到,辛巴作为快手平台主播,拥有大量粉丝和影响力,同时是涉案公司中的广州和翊实际控制人,事实上参与了本次销售,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辛巴代理律师表示本案是广州融昱公司欺诈消费者,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其自身无欺诈消费者的故意,不应与广州融昱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此外已经对消费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先行赔付,河南消协提出的 7971.4156 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针对是否应该封禁辛巴直播间账号,辛巴的代理律师认为永久封禁直播间账号并非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是平台经营者维护平台秩序可能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在平台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司法不应当干涉其经营自由。

5 月 9 日庭审之后,有消息称各方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由于案件本身较为复杂,且辛巴及其公司此前已经进行过赔付,所以案件具体何时结束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2

虽距网红辛巴“糖水燕窝”风波发生已1年多,但该事件带来的影响还远未结束。

5月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下简称“河南省消协”)对涉事主播辛巴(辛有志)及多家相关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郑州市中院”)开庭审理。

5月9日,河南省消协诉辛巴燕窝案在郑州市中院开庭。

回溯可知,“假燕窝事件”最早于2020年11月发酵——有消费者质疑辛巴团队在直播间推销的燕窝为“假货”,此后争议迅速升温。当年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因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商品标签存在瑕疵等,两家涉事公司被罚290万。

针对上述事件,河南省消协于2021年8月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包括退赔、永封辛巴快手账号等。

9日下午,#河南消协起诉辛巴引争议#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本案中,河南消协将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糖水燕窝”实际销售者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者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均列为被告。

据悉,该案争议主要围绕两个焦点:

一是辛巴(辛有志)方是否要共同承担退赔近8000万元的责任?

二是永久封禁账号是否超出诉讼范畴?

焦点1

辛巴(辛有志)方是否要共同承担退赔近8000万元的责任?

针对“假燕窝”事件,辛巴曾在2020年11月发布道歉信回应称,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的情况,产品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他愿意就此“退一赔三”赔付消费者。按照其披露,该产品涉及订单共57820单,成交价1549万余元,预计共需赔付6198万余元。

但该案原告代理律师陈海峰公开表示,经实际调查后得到的数据显示,仅线上旗舰店交易总金额已达到1992.8539万元(即2020年9月17日直播带货当日起至“茗挚”旗舰店被关闭之日期间总销售额)。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笔、交易总金额60.141万元。

不过,对于陈海峰提及的数额,天猫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律师使用旗舰店销售总金额的相关数据,是应检察院调证需求给出的,但涉及消费者范围与辛巴方实际销售订单并不匹配。后续如果法院想了解相关数据,天猫方面愿意依法配合协助取证。

此次提起公益诉讼,河南省消协的诉求为:广州融昱公司、广州和翊公司、生产商大洲新燕及直播平台快手,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同时,河南省消协在起诉书中表示,辛有志作为快手平台的.头部主播,拥有大量粉丝和巨大影响力,也是广州和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事实上也参与了本案直播带货销售,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退赔责任。

对此,被告辛巴方面代理律师认为,本案是广州融昱公司欺诈消费者,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其自身无欺诈消费者的故意,不应与广州融昱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另外,其表示,通过“时大漂亮”直播间链接购买茗挚燕窝产品的消费者已经由广州和翊公司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进行了先行赔付,合计已向消费者退赔约4151万元,河南省消协主张7971.4156万元的退赔金额,缺乏法律依据。

焦点2

永久封禁账号是否超出诉讼范畴?

除了请求判令近8000万元的退赔金额之外,河南省消协也诉请法院判令快手永久封停辛有志以及广州和翊公司开设的直播间账号。

据悉,针对辛巴燕窝事件,快手曾在2020年12月23日发布官方处罚结果:辛巴个人账号被封停60天。

针对永久封禁直播间账号的诉求,广州和翊公司表示,河南省消协的诉求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辛巴方面代理律师认为,永久封停直播间账号并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是平台经营者为维护平台秩序所可能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在平台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司法不应当干涉其经营自由。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在9日一审庭审的最后,控辩双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后续案件进展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辛巴“糖水燕窝”案开庭:控辩双方愿调解3

5月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辛巴(辛有志)燕窝事件”发起的消费公益民事诉讼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因疫情影响,该案于当天上午9时在线公开审理。

记者注意到,在网络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在法庭宣读了起诉书和答辩状,并对各自提交的证据表达了质证意见。在庭审尾声,各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据了解,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账号被封90天后重启

河南消协希望“永久封停”账号

“辛巴直播间燕窝事件”最早可以追溯到2020年。

2020年11月5日,某短视频平台上一网友质疑辛巴团队所售燕窝“像糖水一样,没什么固体”。

11月1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检测报告,称辛巴团队所售燕窝产品中蛋白质和氨基酸的含量为0,且作为真燕窝重要指标之一的唾液酸只含0.014%。

11月27日,辛巴发布道歉信回应,表示确实存在夸大宣传,产品实为一款燕窝风味饮品,愿意退一赔三赔付消费者。

12月23日晚间,快手电商发布辛巴燕窝事件的官方处罚结果,辛巴个人账号被封停60天。同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河南消协消息,2020年12月底,河南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辛有志(辛巴)的某平台直播间购买的茗挚牌“小金碗碗装冰糖即食燕窝”系风味饮料,并非即食燕窝,涉嫌欺诈消费者。

此后经调查,辛巴公开承认的销售金额约为1549.5760万元,但实际调查后得到的数据为,仅线上旗舰店交易总金额已达到1992.8539万元(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带货当日起至“茗挚”旗舰店被关闭之日期间总销售额)。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笔、交易总金额60.1410万元。

2021年2月26日,河南消协举行媒体通报会时表示,希望平台直播平台对辛巴团队的处罚不是封停60天账号,应是永久封停。

2021年3月27日,辛巴账号重启直播。

诉讼索赔近8千万元

辛选方面称将“负责到底”

进入2022年,“辛巴直播间燕窝事件”又有了新进展。

2022年1月14日,河南消协针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

据了解,河南消协所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另据大河报,河南消协于2021年7月30日已完成该案的约谈企业,调查取证,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2021年8月3日河南消协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立案材料。同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2022年1月14日下午,辛巴创办的辛选集团官博发文,再次就“燕窝事件”向消费者致歉,并称:“经核查:截止到2022年1月14日,公司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万元。

公司到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辛选集团在声明中还表示,“只要用户符合退赔条件,我们仍将继续兑现承诺、负责到底,且不设时限,直到全部赔付完毕为止。”

4月24日,郑州中院发布的河南消协诉“辛巴燕窝事件”开庭公告显示,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糖水燕窝”的实际销售者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者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六被告。

据了解,河南消协的这次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鼎力支持,这是双方联合制定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后,相互合作、配合的第一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中多个话题引争议

各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记者了解到,在起诉过程中,河南消协和辛巴方面都有网友支持,其中,索赔近八千万元是否合理、永久封禁账号是否超出诉讼范畴等问题成为大家最关注的争议话题。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5月9日的网络庭审中,是否存在“不特定消费者群体”成焦点,河南消协被指未履职。河南消协在起诉书中表示,此事件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

辛巴的代理律师在答辩中表示,他们曾多次与河南消协沟通,希望河南消协提供那些通过“时大漂亮”直播间链接购买“茗挚燕窝”产品的且未能获得先行退赔的消费者名单,特别是河南省的消费者名单,以便先行退赔。但截至开庭当天,河南消协都未能提供相关名单。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永久封禁账号问题。在庭审中,多名被告的代理律师认为,快手公司已因涉案商品一事对辛巴采取过暂停直播、封号60天等措施,追加“永久封停”缺乏法律依据。

辛巴方面代理律师认为,永久封停直播间账号并非为法律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是平台经营者为维护平台秩序所可能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在平台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司法不应当再干涉其经营自由。

而针对河南消协起诉书中关于“退一赔三”高达7971.4156万元的请求,辛有志和广州和翊公司在答辩书中表示,河南消协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法院依法客观公正查明案件事实,驳回河南消协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庭审尾声,各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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