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州灵活就业缴纳社保条件
2022苏州灵活就业缴纳社保条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2022苏州灵活就业缴纳社保条件。
按照《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在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江苏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2.在江苏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3.在市区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上述条件,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苏州个人交社保的条件,可以参加的险种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方式如下:
1、非本市户籍且从未在苏州参保过,无法按照灵活就业缴纳社保,可通过进单位就业、注册个体工商户(企业)进行参保。
2、如外地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可按灵活就业参保形式进行参保缴费。
参加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
1.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不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情况下,统一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2.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时参加以上三个险种,也可选择参加养老保险或医疗(含生育)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工伤、失业保险。
参保登记
1.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符合参保条件的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⑴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⑵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⑶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人员除外)。
2.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申请表》,选定缴费险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
一、适用对象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申报就业,按《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的规定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按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定额确定。2009年补贴标准为每月233元,其中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308元。
三、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于当月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1、《苏州市相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
3、城镇居民户口薄;
4、《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职工医疗保险证》;
7、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储蓄存折户;
8、其他有关材料。
(二)审核、发放程序
1、相城区户籍并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镇(街道、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核对并打印《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花名册》和《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汇总表》并盖章,将有关资料一并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审核。
经区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审核合格的,分镇(街道、区)制成《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审批表》报区财政局核定。
2、户籍地在苏州市区、吴中区、工业园区参加相城区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初审盖章后,将有关资料一并报户籍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户籍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复审后,在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移交至相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制成《户籍在苏州市区、吴中区、工业园区参保在相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及《户籍在苏州市区、吴中区、工业园区参保在相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审批表》报区财政局核定。
3、在苏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户籍在相城区的灵活就业人员:
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核对,对符合条件人员录入“社会保险补贴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打印《苏州市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花名册》和《苏州市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汇总表》并盖章,将有关资料一并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
区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复审后,在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4、在吴中区、工业园区参加社会保险户籍在相城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镇(街道、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核对并打印《苏州市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花名册》和《苏州市相城区xx镇(街道、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汇总表》并盖章,将有关资料一并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
区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复审后,在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吴中区、工业园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区财政局核定后,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社保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拨付至个人在银行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储蓄存折户。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182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就业登记地所在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登记变更申请表》,选定缴费档次。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情况表》。
首次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至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本人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业务期为每月28日至次月25日。参保人员在每月1-25日期间办妥参保缴费登记或变更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当月起生效;月28日至月底期间办妥申请手续的,申请事项从次月起生效。月26-27日期间,市区社保经办(I作)机构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各类缴费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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